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目录公开专栏

关于重新明确教育考试和培训等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

撰写时间:2021-12-13 字号:[大][中][小] [打印正文]
分享:
附件: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廊坊市财政局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教育考试和培训收费等标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pdf
26c7de0edb7e9355a99221368bf7eae1.pdf (4.29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