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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临空经济区四措并举打造营商环境先进区域

撰写时间:2021-04-25 字号:[大][中][小]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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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环境高地,充分发挥自贸区作为改革开放试验田的优势,促进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片区高质量发展……廊坊临空经济区积极实施“区域评估+标准地+告知承诺+综合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地提升社会投资项目的审批效率及相应的配套服务质量,努力将廊坊临空经济区打造为全省营商环境的先进区域、全国自贸区审批改革的标杆。

实施区域评估改革,减少项目落地时间

区域评估中介机构由廊坊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委托临空集团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鼓励选择具有多种评估业务能力或满足相关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实行联合评估。实施区域评估后,对进入该区域的评估范围、符合评估成果适用条件的单个项目,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直接使用相关评估成果,依法依规简化相关环节、申请材料。直接采用区域的评估成果,不再单独组织评估评价的项目,后续对相关评估工作采用告知承诺审批模式。工程项目的建设主体可到廊坊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官方网站或廊坊临空经济区政务服务一体化信息平台免费获得区域评估成果。

实施“标准地”改革,提高土地供应效率

“标准地”出让前,由廊坊临空经济区完成地块前期开发、区域评估以及制定指标体系,明确由规划、经济、创新特色、资源消耗、绿色低碳等五大类指标构成,并建立指标动态调整机制。出让时,廊坊临空经济区土地管理部门针对“标准地”地块量化控制性指标制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发布“标准地”出让公告,组织实施土地招拍挂程序。同时,建立合法有效的产业用地退出机制,探索创新土地出让方式,鼓励廊坊临空经济区平台公司与社会投资主体联合拿地,在联合出资协议中明确履约后平台公司退出的机制、违约则社会投资主体退出的机制等相关内容,并以此作为“标准地”违约责任的一部分。

实施告知承诺改革,提升审批效率

廊坊临空经济区政务服务中心出台相应的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梳理告知承诺事项清单(首批),制定各告知承诺事项的告知承诺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事项办理的条件、标准、申请材料、相应的监管规则、违反承诺的后果等,并在廊坊临空经济区审批事项受理场所和官方网站上公示,方便申请人索取或下载;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办理条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书经行政相对人签章后生效。审批流程中,审批部门制定公布“一张表单”及办事指南,实行“一口受理、一张表单、并联审批、承诺办理”。企业根据办事指南提交所有有效材料,审批部门采用联合办理方式,对所有承诺事项作出审批决定,向企业提供工程建设项目代码,进行项目备案或项目核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实施综合服务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此项服务由廊坊临空经济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依托政务服务大厅,通过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方式委托中介服务机构为社会投资主体提供全业务咨询、全程代办帮办等服务,针对企业申报中专业性强、相对复杂的事项,提前参与及早解决问题。政务服务工作实行“一门”“一窗”“一网”模式,“一门”即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处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一窗”为通过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的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政务服务事项;“一网”是依托廊坊临空经济区政务服务平台,与省、市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